正方論點:
何謂複製人
所謂複製,指的就是無性生殖(Clone ,或稱「單源」) 。無性生殖是指來自同一親代,具有相同遺傳形質的群體,也就是不靠生殖細胞的精卵結合,而遺傳全由提供細胞核的一方來承擔,之中並沒有經過基因重組的過程。複製人的發明是起源於試管嬰兒。所謂複製人或複製羊——桃莉,即是將他人的卵子內的細胞核吸出,再將想要複製某一個人的一個細胞內的細胞核放入這個卵子,當這個卵子幸運的發育成功後,再將此胚胎植入子宮內孕育10個月後,所生出的嬰兒即為複製人。複製人是單性生殖,所以只需一個人,結不結婚都沒關係,而試管嬰兒則保有夫妻雙方面的血統,此乃最大的差別。在1960年代,曾有胚胎學家嘗試複製脊椎動物青蛙。1984 年著名胚胎學者索特(DavorSolter)歷經無數次老鼠核移植實驗後,在《科學》(Science)雜誌上表示,雖核移植可行,但以單純細胞核移轉來複製哺乳類,在生物學上仍有困難。直到1997 年2 月,魏爾米特( I a nWilmut)在《自然》(Nature)期刊上宣告Dolly 的誕生,複製的技術才又向前大跨一步。
而Dolly複製過程,即是由母羊A的乳腺提供乳房細胞,取出細胞核(萃取DNA)。同時,再由B 羊捐出另一未受精的去核卵子,將兩者以電擊的方式融合培養,使卵子以為已受精而分裂細胞。之後,再放入C 羊的體內孕育,最後生出一隻與提供細胞核A 羊一模一樣的A’羊,而這就是Dolly 。魏爾米特博士總共用了834個融合細胞,用來複製Dolly 的乳房細胞組有277個,最後共產下8頭羊,而其中一頭在出生幾分鐘後就夭折,由此也可看得出實驗的繁瑣與困難。這個實驗的最大意義,在於人類已成功的由成熟細胞核移植發育而繁殖動物。而在複製羊Dolly成功的一週內,美國奧勒岡州海狸市靈長類研究中心的學者,也成功地完成了彌猴核移植的首例。大家開始意識到人類複製技術成熟,已非遙不可及。
桃莉羊的一生
‧ 1996 年7 月5 日,由位在英國蘇格蘭的羅斯林
研究機構複製誕生。
‧ 1997 年2 月24 日,羅斯林研究機構宣佈桃莉
誕生的消息。
‧ 1997 年,桃莉被知名的「科學」雜誌票選
為十年來科學的最大突破。
‧ 1998 年4 月,與公羊大衛生下愛的結晶邦妮。
‧ 1999 年,又再度與大衛生下三隻小羊。
‧ 2002 年1 月,被診斷患有關節炎,引發複製動
物可能提早老化之關切。
‧ 2003 年2 月14 日,因罹患藥石罔效的肺病,
由羅斯林研究機構予以安樂死。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03 年2 月16 日。)
複製技術之應用
複製技術對科學上之應用,科學家們已摩拳擦掌,躍躍欲試,如遺傳疾病之研究,人類細胞的老化問題。複製的想法是去製造一個擁有與原來生物體完全一樣基因組的新生物體,其原理就如同無性生殖般,讓下一代擁有一套與上一代完全相同的基因組合。
一、製藥上的應用:以基因轉殖乳牛製藥,利用可以產生藥物的基因剪接至與生產牛奶有關基因的控制部分,再將此「含混基因」植入乳牛的染色體內,一旦乳牛發育至產乳階段,其牛奶內自然可以產生所需的藥物。若能獲得能產乳製藥並產育下一代的「金乳牛」,複製的技術可讓這頭金乳牛身上成千上萬的細胞,取之不盡,用之不絕。
二、器官或組織的移植:複製生物技術的研發是以複製人類器官組織為出發點,因為許多疾病仍無法靠一般醫藥治療,只有移植器官一途,但器官來源不足之下,常常供不應求,即使有幸等到器官,也可能有排斥作用的問題,若以患者自己的細胞複製所需器官組織,便可解決器官來源和排斥作用之難題。
三、不孕的治療:雖然現代有試管嬰兒、精子銀行、卵子捐贈、冷凍胚胎等幫助不孕夫妻的措施,也有藉助第三者的卵子或精子等方法,以達到生育下一代的目的,而複製在基因上很安全,亦提供給不孕患者另一項選擇。複製人技術具吸引力,未來像同性戀者,抱不婚主義者也可能在延續後代又無法藉一般生殖方法生寶寶的情況下,成為複製人的可能消費族群,以複製的方式來讓下一代攜帶自己的遺傳物質,使可以滿足這類希望。
支持複製人的觀點
基因工程的確會帶給人們恐懼(或是說希望呢? ) , 害怕有科學怪人( F r a nkenstein)、怕科學會成為脫韁野馬無法控制那樣的事發生,但科技這個東西就像兩面刀鋒,看你怎麼去使用它,是一個決定在人的事情。透過基因複製的方式,我們可以從自身取一個細胞下來,使其分裂繁殖,再透過基因工程的方式使其長成骨髓,供自己移植。因為有基因工程,大家對癌症不再談虎變色,科技帶給人們的福祉豈是非病患者所能體會的?相信每個人都有恐懼或厭惡核子彈,但核子醫學帶來我們腦部造影的福祉(如核磁共振,中子斷層掃描等等)雖不是每一個人都有享受到,但身邊的人或多或少都享受到這診斷的福利。知識的追求是人類的本性也是人類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阻止其他人追求生命的奧秘,這個基因複製的重點不在於知識或技術的追求,而在於如何正確去使用這個知識。
一、 醫學上的貢獻:
(a)器官移植
抱持這種看法的人認為,複製的技術可提供病患適合的器官,使諸如長期飽受洗腎之苦或血癌纏身的人們獲得重生。在進一步討論這一觀點之前,先來看看一個著名的案例:
1988年,美國洛杉磯一位高中女生艾妮莎(Anissa)診斷出患有骨髓性淋巴癌,治療的唯一辦法是以高毒性的化學物摧毀體內所有的血液幹細胞(包括癌細胞)。但沒有幹細胞,也就沒有由肺輸送到各器官的各個分化細胞,不出幾天便會死亡。因此,緊接著的骨髓移植,就相當重要。但是毫無血緣關係的人骨髓相容比例是兩萬分之一。兩年下來,艾妮莎的父母透過各種方法在全美各地努力找尋卻仍徒勞,眼看愛女正危在旦夕。此刻,艾妮莎四十多歲的母親決定再生個小孩,以提供所需的骨髓(相容率為25% 。但儘管吻合,艾妮莎也只有七成的存活率)。就在小瑪瑞莎誕生的十四個月後,順利進行了骨髓的移植。五年後(1996),也是癌症視為痊癒的期限,艾妮莎一家人接受CNN訪問,慶
祝手術成功。六歲的瑪瑞莎容光煥發的告訴主持人:「我救了姊姊一命」。節目結束後,一家人緊緊相擁。
這個案例,在當時引起了不小的爭議。而現在一些支持複製人的人便認為,若複製技術成功,移植相容率將高達百分之百(複製人的遺傳基因完全與提供細胞核者吻合),如此一來將可提高病人的治癒率,挽救更多不幸家庭。但這種想法卻遭來更多的批評,反對者大多認為,為了捐贈器官而生育,將使小孩淪為藥療物品,剝奪了人本身的價值。如耶穌會神父麥孔密(Richard McCormick) 回應這個複製問題時便曾表示,在道德倫理上沒有任何接受複製人的理由,而即使在這種痛苦的情形下,唯一符合道德的做法是寧可讓病人死亡,也不要複製另一小孩。
但是,另一學者康德認為,人不能「只是」被當成工具。可以將「複製人類以供給器官」分為「可回復」與「不可回復」兩種類型來加以討論:
1)「可回復」:器官移植並不會影響嬰兒正常發展,這類的移植如:骨髓。提供者骨髓捐出後會再長出,日後與正常小孩無異,並在未來可能的世界中盡力實現自我潛能。關於這類型的複製,結果主義者可能傾向會去同意,若以複製方式生下嬰兒提供骨髓,除了病人的生命將得以挽救,嬰兒日後生活更不會有不良的影響,甚至反而因為生命的相救,彼此激盪出更濃郁情感。
2)「不可回復」:這類型的複製小孩,出世的唯一意義,就是捐出自己的重要器官如:心臟、角膜。並且,提供者將因此失去生命,或嚴重障礙。不論是目的論或義務論的思維方式,多不可能會去接受這種,只是把人完全當作一種工具性的手段。至於介於中間灰色地帶,也就是對於嬰兒會有較輕微損害而拯救病患生命的(或例如:捐出一腎臟,仍可以快樂地生活,卻能因此拯救另一人的生命)。至今仍有存在。
(b)生育:
醫學上另一貢獻為生育方面的貢獻。複製人這項技術可以幫助不孕的夫妻。提供了另一種選擇,而且複製在基因上很安全,因為它避開了最常導致缺陷的形式,因為選擇的是一個正常的細胞來做複製,它已有正常的染色體數目,所以導致胎兒不正常最危險的一關便避開了。另一貢獻為同性戀者可以生育自己的孩子。對於女同性戀者而言,至少可以一方提供卵子,一方提供基因(也許有一天科技發展到可以各取一半的基因,如此胎兒就能擁有雙方的基因)。當一個家族或族群,尤其是弱勢族群,瀕臨毀滅的情況時,應可以用複製的方式來達到自我保存的目的。
二、複製有特殊才能者:
這是支持複製人最主要的觀點之一。有些科學家認為複製人類是件好事,它使人類可以控制自己的演化,這樣我們可以逐漸增加大思想家、藝術家、運動家的人數,甚至增加整個群體的美貌程度。以整體來看,複製出來的天才還是會比一般人強,所以若是這些複製人能創造出來,人類平均的成就就會提高。
第三,自主權
有人認為,從自主權的角度,人有權複製人。三個最常用的理由是:
1. 個人自由--在崇尚個人主義的美國社會,很多人覺得有自主權去做喜歡做的事。社會應尊重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及信仰。
2. 生育兒女的自由--生兒育女是有關個人隱私的抉擇,對人的生活和未來有重大影響,社會不應隨便加以干預。若有人要用複製人的方式來代替一般的生育,社會應該容許。
3. 科學研究的自由--學術自由是科學發展的基石。為了科學的進步,科學家應有自由權決定怎樣進行研究。如果認為複製人可以帶來有用的知識,那就不應該去阻止。
第四,實用主義
這理論的中心思想,就是在衡量過所有利害之後,發現複製人可為大多數人帶來利益,因此贊成複製人。一些列舉的好處包括:
1. 複製將要逝去的親人,以作替代。
2. 為患重病的親友造複製人,作器官移植之用,這樣就不怕器官缺乏,又不用擔心排斥作用。
3. 人可多造一個“自己”。複製人將代做一切不喜歡做的工作,而本人就有空做其它的事情,或休息、或娛樂。
4. 父母可用這方法製造一個與父或母遺傳基因完全一樣的複製人,避免因自然生養而產生的不良基因的兒女。
5. 複製一些智力低的人做勞動或危險的工作,又可複製出智力高的人進行學術研究。
結論
‧平均壽命的提高:因抗生素的發明和生活環境的改善,人類平均壽命,從1900 年代的45歲,到2000 年代的80 歲,而現代人的死亡,多是癌症和老化等慢性病。基因工程可以改善老化、防治癌症,並使預期生命提高到100 歲以上。
‧癌疫苗的開發:最近醫學界開始研發癌疫苗─「抗癌抗體」,啟發癌病患體內的免疫系統,來抑制癌細胞的成長,或預防癌細胞的再出現。
‧基因治病:有些疾病已確知是基因缺陷所引起的,這可以用正常的基因取代而治癒。
‧胚胎幹細胞的應用:科學家已能培養出胚胎幹細胞,進而利用基因工程的改造,培養出不同功能的細胞。這些細胞可以複製、製造成組織或器官。
‧器官移植:基因工程的進行可以解決目前器官移植的瓶頸─排斥作用和供不應求。
‧腦部功能的修復:胚胎幹細胞的培養和細胞移植,可以使腦內細胞恢復失去分泌神經傳導素的功能。
反方論點:
一、 破壞人的尊嚴和獨特性:
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和美國國家生物倫理委員會(NBAC)都提出了這個觀點,認為複製人破壞了人的尊嚴。我們必須尊重個人的獨特性和多樣性,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一面,並在其中肯定了自己一部分的價值,而複製人正是侵犯了人的尊嚴和獨特性。
尊嚴的範圍的確很大,也很難定義,但可以確定的是,把人「當作一個人」來對待,正是基於人的尊嚴和人性的事實,此外,我們認為「一個人活得很有尊嚴」則是肯定個體的自主性和自覺性,反對複製人的觀點似是從前者切入,即把人「當作一個人」來對待,因為複製人剝奪了人性,把人看為物體,一旦大開複製人之門,人非常有可能成為商品被物化,成為達成某種目的的手段和工具,這是道德所不能允許和接受的。
二、科學的不確定性:
科學不是萬能的,我們怎麼能夠確定(就連科學家也不敢保證)一旦允許複製人,一旦這種技術成功,其帶來的結果是我們所預想的那樣或者是我們所能控制的?雖然科學的不確定性並不能構成禁止所有科學探索、研究的理由,但是對於某些極端形式的科學研究,例如複製人,應該加以禁止。芝加哥大學的生化學家兼哲學家里昂凱斯也提到「我們以前是因『先讓科技發展,以後再來收拾殘局』的態度而受惠,但是現在這種態度已引起質疑,因為我們現在正受到人類生命,甚至人性的巨大變化之威脅」,「 複製提供了一個環境,迫使我們必須要決定,我們是否願意成為無規範的科技進步的奴隸,還是要做一個自由人,使我們的科技走向保障人類尊嚴之路。」
此外,在研究複製的過程中,勢必會犧牲許多卵子,且也很可能會造成胎兒的夭折,毀滅了一個個生命的潛能,這是道德所不能容許的。
三、 扮演上帝:
神學家認為複製人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在柯林頓所召集的特別委員會上,天主教的主教雅伯特莫瑞斯基(Albert Moraczewski)藉著亞當和夏娃的故事,指出上帝給人的管轄權是「海裡游的魚,天上飛的鳥,以及地上走的動物」,亞當和夏娃擁有全部的自由,除了一個限制之外,即善惡智慧樹,而踰越這個規範的後果是死亡,所以這位主教認為“複製正是踰越了上帝給人的規範,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人有權利去改變他天賦的型態和本性”
四、 違反自然:
複製人違反自然,因為它不是經由正常的生育過程,即由男女共同創造的生命,而是製造出的生命,加上科幻小說及電影的推波助瀾,使人一想到複製人一種厭惡感就油然而生。
五、破壞家庭的完整性:
有許多倫理學家反對複製人是以這個理由為依據。現在精子銀行、捐獻卵子、冷凍胚胎已經不是新聞,大大減弱了父母和子女間的連結。一旦複製人成功,一個女性可以無性生殖,不需要透過男女情愛的關係就能生育自己的孩子,此外,複製人對所謂的親職,對於作為父母的責任,也會有所改變,因為複製人基本上只是一個有年齡差距的再製,為此父母的概念就受到相當的衝擊。洛杉磯猶太大學的艾利歐?朵夫( Elliott Dorff ) 認為「父母雙方都必須超脫自身來製造一個孩子,但是假如用複製的方法來製造人的話,這個自我奉獻的部份就沒有了,這樣會導致自我崇拜的危險」。 這裡不僅父母的概念受到衝擊,就連「孩子」的概念也受到了衝擊。傳統上所定義的孩子為男女雙方愛的結晶,擁有父母雙方基因的特徵、特質,但複製人是無性生殖的結果,而且是單單母方或父方的複製,基因和母方或父方完全相同,從這個角度來看,複製人顯然和傳統定義之下的「孩子」有所出入。
六、減少基因多元性:
人類能生存在地球上,全靠基因的多元性,而基因的多元性來自受精時父母雙方的不同基因。基因相同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會摧毀我們的力量和適應能力,使我們易遭受疾病的侵害,減少對疾病、環境的抵抗力。而複製人正是複製相同的基因,所以複製會減少人類基因的多樣性,對人類造成危害。
七、可能被獨裁者濫用:
反對者擔心複製可能被一些獨裁者濫用(例如:海珊等),這些獨裁者為了使自己的權力永垂不朽而複製自己,如此一來,在他死後,權力就可轉移。或者這些獨裁者可能會複製一支超級軍隊(每個軍人都是身強力壯、反應靈敏、服從命令的複製品)以展侵略的野心。在民主自由國家,這種行徑是不被允許且不會發生的,但在獨裁國家卻不無可能,而且常是民主自由國家所無法干涉的。
反對這個觀點的人認為雖然這種濫用的確有可能發生,但這個惡(evil)不是源自於複製人,而是源自於獨裁政治。所以我們要做的是如何立法來禁止濫用,而不是一股腦地禁止複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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