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面浮油如何處理?
A:(1)吸油棉
(2)吸油索
(3)吸油器
(4).油水分離機
(5)榨油機組
(6)攔油索
(7)將油燃燒
2第100級消費者?
A:
3塑膠能否燃燒?
A:(1)塑膠系在燃燒時依合成原料產生不同種類之毒氣,其本身又屬於高分子故黑煙多。塑膠系在不同溫度下亦產生不同種類及不同比例之熱分解生成物。以酚樹脂為例,一氧化碳在300℃時產生3.5%,在800℃時增至16.2%,1200℃時達到24.6%。乙炔、乙烯西等含量在濕度愈高下似有增加之趨勢。依乙炔學說,此等物在高溫下起聚合再脫氫形成未完全燃燒之方式排出於火焰外,成為黑色煙之主要來源。塑膠系在燃燒時產生之煙含不同種類之毒氣,如800℃時聚乙烯能釋出一氧化碳、醛類;氯聚乙烯能釋出一氧化碳、醛、氰化物、氨氣等,壓克力系則有氰化物、一氧化碳等。此等毒氣在火災時對人體構成威脅。因此火場之煙需要正確掌握流動方向、量、成分等之必要。
(2)目前市面上的塑膠餐盒,大多使用PVC(聚氯乙烯)、PP(聚丙烯)、PS(聚乙烯)、PE(聚乙烯)等熱固性塑膠製成。
通常PVC類塑膠廢棄物焚燒時會產生有毒之氣體如氯化氫及甲醛、多氯聯苯和戴奧辛等;而PE及PS類塑膠燃燒時會產生黑煙,造成空氣污染。
如果不小心燒焦,用水洗後,即回復其熱固性塑膠之安定性,不會產生毒化物,但要小心燒焦表面的汙染,除了PVC(聚氯乙烯)耐熱較差(約60~85℃軟化),其餘皆可耐熱至100℃以上。
而PVC(聚氯乙烯)經燃燒後,會產生氯與氯乙烯等有毒物質,更會產生劇毒戴奧辛。
所以使用塑膠餐具,還是盡量避免高溫,尤其是PVC(聚氯乙烯)材質更是需要勿超過60℃。這樣才能用得安心。
4塑膠然燒產生之煙對人體有害?
A:(1)塑膠原料燃燒時會產生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或甚至少量氫氰酸(HCN)等有毒氣體。
當人吸入這些氣體後,呼吸系統會受到刺激而咳嗽,或感到頭疼、暈眩、嘔吐。一氧化碳對與氫氰酸更有與血液中血紅素結合的能力,使血紅素失去了載氧的功能,最後使人中毒而死。
(2) 戴奧辛-被稱為世紀之毒,係因具急毒性,其對雄天竺鼠之半致死劑量為每公斤體重0.6微克(0.6 μg/kg)。而人類暴露於戴奧辛所導致之病變或異常多為極微量的暴露,未見有大量攝入立即致死的記載。依據文獻所載戴奧辛的毒性,包括皮膚毒性,如:痤瘡出現、色素沈積、體毛增生;神經系統毒性,如:週圍神經的傳導緩慢現象;肝臟毒性,如:肝臟顯腫大及血清肝機能異常現象;致腫瘤,如:軟組織腫瘤及惡性淋巴腫瘤;生殖系統毒性,如:中毒者第二代小孩多為女性胎兒。
(3) 多氯聯苯-臉長瘡、皮膚過敏、指甲變黑、呼吸和免疫系統受損、痛風、貧血等、影響腦部和內分泌系統、將毒害傳給下一代、引發肝癌、胃癌。
(4) 甲醛-引起噁心、嘔吐、咳嗽、胸悶、哮喘甚至肺氣腫。長期接觸低劑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經紊亂,引起新生兒體質降低、染色體異常,引起少年兒童智力下降,致癌促癌。
(5) 氯化氫-哽塞感、咳嗽、灼傷咽喉、喉潰瘍、肺水腫、失明、牙齒糜亂、慢性支氣管炎。
(6)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與血紅素的結合能力是氧與血紅素的結合能力的200倍以上,只要吸入些微的量就會大大的影響血紅素運送氧氣的效率,因為一氧化碳會加強了結合在血紅素上的氧的結合力,使其不容易釋放而造成相對性貧血,不管中毒後是否多努力的呼吸,細胞還是得不到所需要的氧氣。目前普遍的治療方式是用高壓氧加速一氧化碳排出的效率。且中毒者通常還來不及意識情況就已不知覺昏迷,因此若一氧化碳中毒,很容易失去求救的能力而造成悲劇。即使吸入低濃度的一氧化碳後,再與正常人來比較,也會出現若干項目認知功能的減退,如視動協調、注意力、空間結構能力、長短期的記憶等,是因為缺氧使腦神經細胞受到了不可逆的傷害所造成。
(7)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會使人慢性中毒﹐引起食慾衰退﹑大便閉塞和氣管發炎。
5塑膠之標示?
A:塑膠分為七類:
第1類: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即寶特瓶
第2類:高密度聚乙烯(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HDPE)
第3類: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PVC)
第4類:低密度聚乙烯(Low Density Polyethylene,LDPE)
第5類:聚丙烯(Polypropylene,PP)
第6類: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
發泡聚苯乙烯即為保麗龍
第7類:其他類(OTHERS)。
其回收標誌有別於四合一循環箭頭符號而為三角循環符號內標示依其塑膠分類之編號數字分別由1到7。
(1)PET(聚乙烯對苯二甲酸脂)(寶特瓶)
塑膠回收代碼1號是PET,用在容器上就是俗稱的寶特瓶。PET最 初的用途是做為人造纖維,及底片、磁帶等,在 1976 年才用於飲料瓶。 寶特瓶的硬度、韌性極佳,質量輕(僅玻璃瓶重量的1/9 ~ 1/15),攜帶和使用方便,生產時能量消耗少, 加上不透氣、不揮發,耐酸鹼,是碳酸飲料的好包材,廣為大容量的汽水瓶使用。而國際的趨勢亦顯示PET將是容器的主流,除碳酸飲料外,如清潔劑、洗髮精、礦泉水、食品用油、調味品、甜食品、藥品、化妝品、及含酒精飲料的包裝瓶子,都已在大量使用寶特瓶。
辨識法:
寶特瓶通常是無色透明的,有的加色成淺綠淺藍或茶色。 圓的PET瓶底下方有一圓點,瓶身其他地方無接縫,是最簡單的辨識方法。
(2)HDPE(高密度聚乙烯)(塑膠袋)
PE(聚乙烯)是工業、生活上應用最廣的塑膠,一般常分為高密度聚乙烯(HDPE)與低密度聚乙烯(LDPE)兩種,HDPE較LDPE熔點高、硬度大,且更耐腐蝕性液體之侵蝕。PE對於酸性和鹼性的抵抗力都很優良,目前市面上所見到的塑膠袋及各種半透明或不透明的塑膠瓶幾乎都是PE所製造,像清潔劑、洗髮精、沐浴乳、食用油、農藥…等,大部份以HDPE瓶來盛裝。
辨識法:
多半不透明,手感似臘,塑膠袋揉搓或摩擦時有沙沙聲。
(3)PVC(聚氯乙烯)(礦泉水瓶)
PVC材質的發明相當早,且多方應用於工業產品中,由於PVC同樣具有其他塑膠材質的優點,且在加工上、可塑性上相當優良,加上價錢便宜,使用量很普遍,但大多在非食品方面,像水管、雨衣、書包、建材、塑膠膜、塑膠盒等等。 由於PVC瓶透氣性高,不會用來盛裝碳酸飲料,在食品容器上以礦泉水為最大宗,沙拉油瓶亦有部份使用PVC。另外PVC膜遇熱收縮度很好,廣泛用於盒外包裝及瓶外標籤上。
辨識法:
圓的PVC瓶底部為一條直線,是與寶特瓶的差別所在。PVC用力折會有白痕出現,在太陽底下長時間曝曬後會變鐵紅色;用火燒在邊緣會有青色火焰,延燒性差,所以火源一離開就停止燃燒是其特色。(註:燃燒PVC時可能會釋出氯乙烯有毒單體,請在空曠通風處試驗。 )
(4)LDPE(低密度聚乙烯)(塑膠袋、牛奶瓶)
LDPE在現代生活中可謂無所不在,不過不是因為它做成的容器,而是你隨處可見的─塑膠袋。大部份的塑膠袋和塑膠膜是用LDPE做成的。LDPE做成的容器若不加色料多呈半透明像牛奶瓶、軟片盒等。
辨識法:
LDPE做成的塑膠袋較柔軟,揉搓時較不會發出沙沙聲,外包裝塑膠膜軟而易撕的是LDPE,較脆而硬的是PVC或PP膜。
(5)PP(聚丙烯)(豆漿瓶)
熔點高達167℃,耐熱,製品可用蒸氣消毒是其特點;PP與PE可說是二兄弟,但若干物理性能及機械性能比PE好,因此製瓶商常以PE製造瓶身,瓶蓋和把手用有較大硬度與強度的PP來製造,當然也有直接以PP製瓶的,最常見的是豆漿、米漿瓶,另有部份沙拉油瓶及乳品瓶罐。不過比較大的容器像水桶、垃圾桶、洗衣槽、籮筐、籃子等等多是以PP做成。PP做成的免洗餐具在台灣也相當風行,像「辦桌」宴會上常見的紅色塑膠碗、以及盛裝微波食品的塑膠盒,就是以 PP 做成。
辨識法:
PP和PE很難分出,一般來說PP的硬度較高,且表面較有光澤, PE則像蠟製器,燃燒時PE的蠟燭味較重。
(6)PS(聚苯乙烯)(養樂多瓶、保麗龍餐具)
PS吸水性低,且其尺寸安定性佳,可用射模、壓模、擠壓、熱成型加工,PS主要應用於建材、玩具、文具、滾輪、鑲襯(像冰箱的白色內襯)等,及工業的包裝緩衝材料。未發泡的PS在食品容器上有乳品業的瓶罐如養樂多、優酪乳、布丁盒、外帶奶茶杯、速食店飲料的杯蓋..等。發泡後的平板經真空成型廣泛用於一次性餐具,如保麗龍免洗餐具;另有以模具發泡成型者(上面有粒狀物)用於部份泡麵碗及咖啡杯、包裝用如冰淇淋盒、蛋糕盒等;衛生署規定以聚苯乙烯為原料的餐具不適合盛裝100℃以上的食品,所以保麗龍餐具也不適合裝100℃以上的食品,剛炸好的食品還是請稍冷卻後再放進去,也不要把油性食品包在保麗龍容器內放進微波爐裡加熱。
辨識法:
未發泡的製品,輕折就有白痕出現,並有擴散現象,通常以手即可撕裂。
(7)OTHER(其他)
其他類塑膠材質標示7號的情形很多,在回收處理上也較困難。
6氟氯碳化物?
A:(1)氟氯碳化合物:包括 CF2CCl2(F-12) , CFCl3(F-11) , C4等為穩定不易分解,生命週期很長,且熱傳輸能力良好之特性,故大量應用在工業上如冷媒或髮膠泡沬劑者,因其在大氣層中反應十分活躍,尤對臭氧層之破壞,已成環保重視之問題。
(2)氟氯碳化合物就是破壞臭氧層的元凶。俗稱的氟利昂(Freon),約在1930年代開始製造,由於穩定性高,具有不自燃、不助燃也不易起化學變化,以及對人體傷害較小等優點,因而使用遍及各種工業及日常生活用品。然而也因其化性穩定,因此必須上升到平流層後才會分解,造成臭氧層的破壞。
氟氯碳化合物最大的用途是作為冷媒,如冷氣機及冰箱等電氣產品;另一用途則用作噴霧罐推進劑,如美髮用品、殺蟲劑或油漆等;亦可用作發泡劑,如保麗龍;或電子產品零件之清潔劑。使用量最大者,包括CFC-11、CFC-12及CFC-113等三種原料,使用範圍包括:
a、發泡劑:
硬質PU發泡、軟質PU發泡、聚苯乙烯(PS)發泡及PE發泡等,如CFC-11。
b、冷媒:
冷凍機、冰箱、汽車、空調用冷媒,如CFC-11、CFC-12。
c、清洗劑:
印刷基體電路板、半體導體材料等電子零件及光學零件清洗劑,如 CFC-113。
d、噴霧劑:
化粧品、醫藥品、清潔用品等需要推進之噴霧裝置,如CFC-11、CFC-12。
此外,海龍(Halon)也是全鹵化氟氯碳化物,因具有特別的防火效果, 常作為許多需要防火安全場所的滅火劑。然而,由於海龍破壞臭氧的能力更甚於CFCS,所以在使用上更值得關切。
e、蒙特婁公約 :
基於繼續使用CFCS等化學物質,將導致地球臭氧層被破壞之共識,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召集世界各國共商對策,1985年共有28個國家於維也納達成保護臭氧層協議(Vienna Convention),並決定研議一國際管制公約以補該協議之不足。1987年9月16日再於加拿大蒙特婁市舉行國際會議,並由全世界26個國家共同簽署「蒙特婁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管制氟氯碳化物使用之國際公約,於1989年1月起正式生效。而後,為挽救日益惡化之臭氧層,於1990年6月在倫敦召開之蒙特婁議定書締約國第二次會議,對議定書內容作了大幅修正,其中最為重要者即為擴大列管物質,除原先列管之CFC-11、CFC-12、CFC-113、CFC-114、CFC-115等五項及三項海龍外,另增加CFC-13等10種,四氯化碳及三氯乙烷,計12種化學物質,並加速管制時程,提前於2000年完全禁用氟氯碳化物、海龍及四氯化碳。由於臭氧層仍日趨惡化,1992年11月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之第四次締約國大會,決議將氟氯碳化物禁產時程提前於1996年1月起實施,而消費量除必要用途外應減為零。我國身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已訂定管制削減時程,加強列管化學品之管制使用,並積極研發替代品以順應此一世界性的環保潮流
氟氯碳化合物,簡稱CFCs,由於其化學性質相當穩定,所以其分子要上升到平流層才會分解,此時CFCs中所含氯會被釋出,而破壞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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