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到了2個海上漏油的處理方法:
1.把油撈起來 2.使用分散劑(一稱除油劑)
1.
處理方式
第一時間就要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台灣的話就是環保署)
然後主管當局會用攔油索先攔起來...
如果面積太大無法攔原則上先以對岸上有危害的先做小範圍攔起(用雙船拖攔油索)
然後看是要用吸油棉小部分的話用化油劑或是直接放火燒用另外一台油船接駁
原則上是不可行
海上風浪大且沒有固定目標
船舶搖擺會將轉駁的油管扯斷
再來結構破損的船應該是沒有空去啟動船上泵去把油打到另外一台船
沉到海底的船就要用水下工程來處理
沒有太多時間解釋太多
總之不是用船抽起來那麼簡單
如何水下接管如何鑽洞或是拖回水深較淺的地方處理這都是學問
再來
處理油汙染並不是煉油廠的工作
根據國際法規定
是汙染者的工作
且須呈報當地主管機關
若污染者不做處理
當地主管機關可自行處理
完畢後再向污染者做索賠
原則上P&I都有汙染的賠償
船東不會不處理
2.
一旦在水上發生油料洩漏事件時,最常見也最受爭議的處理方法便是使用分散劑(一稱除油劑)。
分散劑是一種表面活化劑,作為不相容物質間的媒介物;它會在水中包圍油滴,把大面積的浮油 (原油或成品油) 分散成小油滴,以便生物菌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而在塗料或化妝用品中,分散劑具有使顏料在溶劑或水中均勻分佈的作用,並協助黏度控制。
但這種化合物並非萬靈丹,它們不適用於淺水域、岸邊或暴風雨的情況;尤其不適合用來處理[已風化]的浮油(意指油料已在水中超過廿四小時)。在某些情況下,專家甚至會建議乾脆讓浮油自然分解;但若在適合的條件下,利用分散劑可以處理九成以上的漏油,優於機械式清除法最高僅達一五%的效率;且即使分散劑無法移去或消除所有的油污,也可以避免油污被沖刷上岸,造成生態更大的傷害。油污分散劑的使用最早可溯至一九六○年代中期,但一九六七年﹁托雷峽谷號﹂油輪在英國南部海岸外海漏油,技術人員為分散約三千三百萬加侖的原油,使用了四十二萬加侖的化學藥劑,大部分的溶劑雖在幾天內即已揮發,但當時以芳香烴為基礎的分散劑卻將浮油乳化,並殘留在海面上達數星期之久,造成方圓數英哩海域水生生物的浩劫,對環境的負面衝擊更甚。
在﹁托雷峽谷號﹂漏油事件之前,全世界九成的漏油污染均採用分散劑,之後使用比例就直線下降,至一九九○年代僅餘三○%。而分散劑法的成本雖然遠較機械式清理法便宜(如表),相關法規的調查卻使分散劑的使用前景並不樂觀。
一九七○年代以後,科學家們開始積極研發更溫和、而效率稍遜的化合物;但美國所規定的事前核准程序過於冗長,使分散劑的發展遇到瓶頸,主要是因很多化合物必需在污染發生的廿四小時內使用才能確保效果,而且越早使用,越能分散油漬;例如十年前埃克森石油公司發生瓦爾迪茲號漏油事件,美國聯邦政府及地方政府雖然批准使用Exxon的分散劑Corexit 9580,可惜由於延遲數天,效果不如預期。
根據一九九七年的研究發現,美國於一九七四至一九九四年間使用分散劑處理的大型漏油事件(使用除油劑超過一千桶者),在原油方面有五一%成功;在精煉油品方面則只有一八%成功。目前分散劑的研究方向在提高清除效果和安全性,並瞭解真正的分散過程。美國國家海洋與大氣管理署(NOAA)、海岸防衛隊、環保署和疾病控制中心最近利用先進的科技來進行一項監控計畫,由人員攜帶精密的螢光計、PH計、導電計、溶氧計、以及混濁度監控設備,直接到現場蒐集油污處理的實際數據(包括使用分散劑及就地燃燒等)。而過去兩年來,美國對使用分散劑的態度已由不情願轉變為接受;對全世界而言,分散劑已被普遍使用以清理漏油污染,比較常用的化合物有Nalco\Exxon能源化學品公司的LP's Corexit, BP Amoco公司的BP1100和Enersperse,以及Fina公司的Finasol等。
分散劑經改變配方後,清除效率更高,毒害性則顯著降低,據一位研究油污處理卅年以上的美國研究員Etkint指出,早期分散劑使用含芳香烴化合物,現在已改用非芳香烴、水溶性的化合物,而表面活化劑配方濃度較高的有二五~六○%,包含二醇類及含氧化合物。另外也有愈來愈多的公司正在評估使用[生物性分散劑],如Candida,Arthrobacter和Pseudomonas等微生物去合成油脂類的分散劑。
參考資料:YAHOO知識+
為什麼我在知識+都找不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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